银行本票的使用注意事项

银行本票的使用注意事项

财税实操admin2022-03-17 7:02:55438A+A-

本文是有关银行本票的使用注意事项会计分录内容,文章给您详细介绍了会计实务人员和税务会计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银行本票的使用注意事项的相关财税知识,也许能够只为帮助您搞定银行本票的使用注意事项的财税实务问题。

  银行本票是银行提供的一种银行信用,见票即付,可当场抵用。

  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在辖属营业机构开户的单位和个人需要在票据交换区域内支付各种款项时,可以申请使用。

微信号:yyrjlls
加微免费领取各行业会计分录大全!
复制微信号

  银行本票的使用须知:

  1.不定额银行本票的金额起点为100元。定额银行本票面额1000元、5000元、1万元和5万元。

  2.银行本票一律记名。允许背书转让。

  3.申请人办理银行本票,应向银行填写“银行本票申请书”,详细填明收款人名称,需要支取现金的,在银行本票上画去“转账”字样,填明“现金”字样。不定额银行本票用压数机压印金额,将办妥的银行本票交给

申请人。银行本票申请书一式三联,第一联由签发单位或个人留存,第二联由签发行办理本票的付款凭证,第三联由签发行办理本票的收款凭证。

  4.银行本票的付款期为一个月(不分大月、小月,统一按次月对日计算;到期日遇到节假日顺延)。逾期的银行本票,兑付银行不予受理。

  5.未在银行开立账户的收款人,凭具有“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向银行支取现金,应在银行本票背面签字或盖章,并向银行交验有关证件。

  6.申请人因银行本票超过付款期或者其他原因要求退款时,可持银行本票到签发银行办理。

  7.银行本票见票即付,不予挂失。遗失的不定额银行本票在付款期满后一个月,确未冒领,可以办理退款手续。

以上内容便是财税知识有关《银行本票的使用注意事项》的全部内容,会计行业的朋友不管在工作过程还是学习考评中碰到「银行本票的使用注意事项」相关的财税问题,欢迎大家留言讨论。

点击这里复制本文地址 以上内容由会计实务实操整理呈现,请务必在转载分享时注明本文地址!如对内容有疑问,请联系我们,谢谢!
qrcode

会计实务实操 © All Rights Reserved.  赣ICP备16001187号
Aiufida用友免费资源网是最全,最新的用友财务软件免费下载站,免费提供用友T1用友T3用友T6用友U8 ERP用友数据库用友补丁会计电算化考试软件,等用友软件免费下载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