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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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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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就是指在现金流量表的三大部分(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筹资活动)中的广义现金的增加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额=现金的期末余额-现金的期初余额。
一般企业很少有现金等价物,故该公式未考虑此因素,如有则应相应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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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等价物包括哪些内容?
现金等价物具有随时可转换为定额现金、即将到期、利息变动对其价值影响少等特性。
通常投资日起三个月到期或清偿之国库券、商业本票、货币市场基金、可转让定期存单、商业本票及银行承兑汇票等皆可列为现金等价物。
1、它们必须可以转化为确定数额的现金。
2、它们的到期日必须很接近,以至于不存在因利率变动而导致它们本身价值变动的重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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