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经营范围开具增值税发票一定是虚开吗

超经营范围开具增值税发票一定是虚开吗

财税实务admin2022-03-13 13:24:22411A+A-

文章是关于超经营范围开具增值税发票一定是虚开吗会计分录内容,文章给您详细介绍了会计实务人员和税务会计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超经营范围开具增值税发票一定是虚开吗的相关财税知识,我们相信可能只为帮助您搞定超经营范围开具增值税发票一定是虚开吗的财税实务问题。

超经营范围开具增值税发票一定是虚开吗,超经营范围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不一定是虚开的。如果不太了解没有关系,本文会计实务网搜集整理了相关信息,请大家参考。

超经营范围开具增值税发票一定是虚开吗

微信号:yyrjlls
加微免费领取各行业会计分录大全!
复制微信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

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第九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87号)的规定:购货方与销售方存在真实的交易,销售方使用的是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专用发票注明的销售方名称、印章、货物数量、金额及税额等全部内容与实际相符,且没有証据表明购货方知道销售方提供的专用发票是以非法手段获得的,对购货方不以偷税或者骗取出口退税论处。但应按有关规定不予抵扣进项税款或者不予出口退税﹔购货方已经抵扣的进项税款或者取得的出口退税,应依法追缴。

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发票如何处理?

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够重新从销售方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出的合法、有效专用发票的,或者取得手工开出的合法、有效专用发票且取得了销售方所在地税务机关或者正在依法对销售方虚开专用发票行为进行查处证明的,准许其抵扣进项税款或者出口退税;

如不能重新取得合法、有效的专用发票,不准其抵扣进项税款或者不予出口退税,购货方已经抵扣的进项税款或者取得的出口退税,应依法追缴。

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依法追缴已抵扣税款的,不属于《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情形,不适用该条“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的规定。

以上就是关于超经营范围开具增值税发票一定是虚开吗的相关内容,希望本文对你有所帮助,更多与发票有关的文章,请继续关注会计实务网。

上述内容是会计资讯有关《超经营范围开具增值税发票一定是虚开吗》的全部内容,会计行业的朋友不管在工作过程还是学习考评中碰到「超经营范围开具增值税发票一定是虚开吗」相关的财税问题,欢迎大家留言讨论。

点击这里复制本文地址 以上内容由会计实务实操整理呈现,请务必在转载分享时注明本文地址!如对内容有疑问,请联系我们,谢谢!
qrcode

会计实务实操 © All Rights Reserved.  赣ICP备16001187号
Aiufida用友免费资源网是最全,最新的用友财务软件免费下载站,免费提供用友T1用友T3用友T6用友U8 ERP用友数据库用友补丁会计电算化考试软件,等用友软件免费下载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