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采取缩短年限方法加速折旧
这是一篇有关如何采取缩短年限方法加速折旧的会计资讯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如何采取缩短年限方法加速折旧的相关财税知识,我们坚信能够您解决如何采取缩短年限方法加速折旧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如何采取缩短年限方法加速折旧
根据《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4号)的第四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8号)第三条的规定:“企业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对其购置的新固定资产,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企业所
加微免费领取各行业会计分录大全!
复制微信号
什么是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指在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原值减去累计折旧后的金额和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应用这种方法计算折旧额时,由于每年年初固定资产净值没有减去预计净残值,所以在计算固定资产折旧额时,应在其折旧年限到期前的两年期间,将固定资产净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摊销。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寿命(年)×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月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月折旧率
年限总和法:又称年限合计法,是指将固定资产的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乘以一个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寿命为分子、以预计使用寿命逐年数字之和为分母的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寿命的年数总和×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广东国税)
如何采取缩短年限方法加速折旧,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折旧年限的60%;购置二手的,最低折旧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后剩余年限的60%。一经确定,不得变更。大家记住了吗?感谢大家对会计实操的关注。
以上是www.aiufida.com关于《如何采取缩短年限方法加速折旧》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如何采取缩短年限方法加速折旧」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伟人之所以伟大,是因为他与别人共处逆境时,别人失去了信心,他却下决心实现自己的目标,我反正已定下了拿下会计职称考试的目标,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