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公式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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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公式是怎样的?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指在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残值的情况下,将每期固定资产的期初账面净值乘以一个固定不变的百分率,计算折旧额的一种加速折旧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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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财会制度规定允许的加速折旧法主要有两种: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因此,尽管制度明确了双倍余额递减法的计算规则,但在实际应用中还应根据折旧的具体情况,对规则作必要的修正,以保证折旧的计算结果合理、恰当。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指按固定资产净值和双倍直线折旧率计提折旧的方法。其计算公式如下:
双倍直线折旧率=2/预计使用年限×100%固定资产年折旧额=固定资产期初净值×双倍直线折旧率固定资产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年折旧额÷12
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一般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但是,必须注意下面的问题:
在预计使用年限结束时,应避免固定资产净值大于预计净残值。如果固定资产净值大于预计净残值,意味着该项固定资产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少提了折旧。为此,在固定资产使用期间内,某一年按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的折旧额小于该年在剩余年限内按平均年限法计提的折旧额,则该年应改按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上述条件具体表达如下:
固定资产期初净值×双倍直线折旧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