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认证又作废的发票申报时该怎么处理?

已认证又作废的发票申报时该怎么处理?

财务知识admin2022-04-19 3:46:05336A+A-

这篇是关于已认证又作废的发票申报时该怎么处理?会计实操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已认证又作废的发票申报时该怎么处理?的相关财税知识,我们相信一定能够您解决已认证又作废的发票申报时该怎么处理?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已认证又作废的发票申报时该怎么处理?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47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以下方法处理:

微信号:yyrjlls
加微免费领取各行业会计分录大全!
复制微信号

(一)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详见附件),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一、对方已将发票认证,信息已上传,无法删除,而你们却误作废,稽核系统将出现比对不符,总局将肯定会通过《增值税抵扣凭证审核检查管理系统》下发核查信息给购货方的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原因的。

二、因为纳税义务已发生,销售方应将误作废发票相关的收入,作为“未开票收入”如实申报交税!!

三、如果购货方已将该发票申报抵扣,按规定,其主管税务机关应通过《增值税抵扣凭证审核检查管理系统》向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发出协查信息;

看完了会计实操的上述文章,对于已认证又作废的发票申报时的处理方法您是否知道了呢?如果您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您询问我们的

会计老师哦。

上述便是财税知识关于《已认证又作废的发票申报时该怎么处理?》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已认证又作废的发票申报时该怎么处理?」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眼看会计职称考试就要来了,向前看,相信自己,我会在远方为你送去最真挚的祝福,付出就会有收获的!放松心情,去迎接挑战,我相信你,你一定是最出色的!

点击这里复制本文地址 以上内容由会计实务实操整理呈现,请务必在转载分享时注明本文地址!如对内容有疑问,请联系我们,谢谢!
qrcode

会计实务实操 © All Rights Reserved.  赣ICP备16001187号
Aiufida用友免费资源网是最全,最新的用友财务软件免费下载站,免费提供用友T1用友T3用友T6用友U8 ERP用友数据库用友补丁会计电算化考试软件,等用友软件免费下载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