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益性捐赠这部分的营业外支出问题的解答
本篇是关于关于公益性捐赠这部分的营业外支出问题的解答的会计分录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关于公益性捐赠这部分的营业外支出问题的解答的相关财税知识,我们坚信能够您解决关于公益性捐赠这部分的营业外支出问题的解答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问:“纳税人用于公益、经济性的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公益性捐赠在做账务处理的时候,算入营业外支出的。这样问题来了,税前利润(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
微信号:yyrjlls
加微免费领取各行业会计分录大全!
复制微信号
加微免费领取各行业会计分录大全!
复制微信号
回复:不是应纳税所得额的12%,是利润总额的12%。
若营业利润100万,没有营业外收入,公益性捐赠支出3万。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100万)-营业外支出(3万)=97万
97万*12%>3万
那就是全额扣除,不用调增。
以上内容便是会计实操关于《关于公益性捐赠这部分的营业外支出问题的解答》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关于公益性捐赠这部分的营业外支出问题的解答」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伟人之所以伟大,是因为他与别人共处逆境时,别人失去了信心,他却下决心实现自己的目标,我反正已定下了拿下会计职称考试的目标,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