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加计扣除减免的所得税如何入账
这篇是关于研发加计扣除减免的所得税如何入账的税务实操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研发加计扣除减免的所得税如何入账的相关财税知识,也许能您解决研发加计扣除减免的所得税如何入账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研发加计扣除减免的所得税如何入账
研发支出加计扣除的,在会计上不作处理,不调整利润。但对于因加计扣除而影响企业所得税的,需进行会计处理。
加微免费领取各行业会计分录大全!
复制微信号
税前扣除规定与企业实际会计处理关系
(一)税法优先原则: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铂略注:《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例如,职工福利费的范围,在财务部和国税函都有相关的规定且不
一致,而国家税务总局在税务答疑时就明确了,在所得税上按照国税函的文件处理;在会计处理上按照财政部财通的文件。如果不一致,就按照税法的标准。在实务操作中还一定要注意税法优先原则在其他方面的体现,如合同中写明股权转让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由个人负担,但是由对方承担这部分费用,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没有缴纳个人所得税,税务部门还是会找个人承担责任。
(二)税法协调原则:对企业依据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并实际在财务会计处理上已确认的支出,凡没有超过《企业所得税法》和有关税收法规规定的税前扣除范围和标准的,应按企业实际会计处理确认的支出,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
(三)税法空白原则: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未明确规定的具体扣除项目,在不违反税前扣除基本原则的前提下,按国家财务、会计规定计算。
例如,关于劳保支出,目前只是规定了具体的扣除明细范围,但是没有扣除标准,那么企业就可以按照国家财务、会计的规定计算。
企业所得税是从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由于合并、关闭等原因,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2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纳税人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为一个纳税年度。关于“研发加计扣除减免的所得税如何入账”的问题,如果大家还有不懂的,欢迎在线咨询我们会计实操的小编哦!
以上便是会计资讯关于《研发加计扣除减免的所得税如何入账》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研发加计扣除减免的所得税如何入账」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贵有恒何必三更起五更睡;最无益只怕一日曝十日寒,时间不是用来浪费的,是用来珍惜的,你在乎他,他就会在乎你,所以拿起会计职称书本,学起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