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降为小规模怎么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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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降为小规模怎么操作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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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
现将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公告如下:
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可选择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第二条的规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或选择继续作为一般纳税人: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二)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下同)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下同)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
转登记日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按照月(季度)平均应税销售额估算上款规定的累计应税销售额.
应税销售额的具体范围,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条件
凡具备上述及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均可申请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1.新办企业自开办之日起三个月内,具有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经税务机关测算预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企业标准的,可暂认定为一般纳税人,暂认定期最长为一年(自批准之月起满12个月计算):
(1)会计核算健全;
(2)预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企业标准;
(3)具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
2.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出口企业;
3.持有盐业批发许可证并从事盐业批发的企业;
4.水电经销企业;
5.企业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且实行统一核算,如总机构已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分支机构也可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
我们都知道,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之间是存在很大的差别的,在税收上,小规
模纳税人可以享受到更多的优惠政策.并且,小规模如果满足条件是可以转为一般纳税人的.上述文章中会计实操对一般纳税人降为小规模怎么操作的问题进行了说明,以供参考.上述是会计实操关于《一般纳税人降为小规模怎么操作》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一般纳税人降为小规模怎么操作」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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