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相关的政策或优惠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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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相关的政策或优惠有什么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上述免税单位的出租房产不属于免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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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由国家财政
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如学校的工厂、商店、招待所等应照章纳税.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经营用的房产不免.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个人拥有的营业用房或出租的房产,应照章纳税.
5、对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所属分支结构自用的房地产,免征房产税.
6、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7、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1)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房产免税.
(2)损坏不堪使用的房屋和危险房屋,经有关部门鉴定,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房产税.
(3)纳税人因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在房屋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免征税额由纳税人在申报缴纳房产税时自行计算扣除,并在申报表附表或备注栏中做相应说明.
(4)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在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但工程结束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从基建单位减收的次月起,照章纳税.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从价计征
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为计税依据(具体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其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余值×1.2%
2.从租计征
计税依据:
(1)以房屋出租取得的不含增值税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包括货币收人和实物收入)
(2)以劳务或其他形式为报酬抵付房租收人的,应当根据"当地同类房产的租金水平",确定一个标准租金额从租计征
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
应纳税额=不含增值税的租金收入×12%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和个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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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服畏惧、建立自信的最快最确实的方法,就是去做你害怕的事,直到你获得成功的经验,没毛病,当年我考注册会计师的时候,也是极度害怕,但最后还是勇敢冲上去,会计考试居然成功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