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调整 留底税额怎么处理
本篇是关于纳税人调整 留底税额怎么处理的会计分录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纳税人调整 留底税额怎么处理的相关财税知识,我们相信一定能够您解决纳税人调整 留底税额怎么处理的财税学习和工
作问题。纳税人调整 留底税额怎么处理
加微免费领取各行业会计分录大全!
复制微信号
现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留抵税额有关申报口径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3号)附件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以下称"申报表主表")第13栏"上期留抵税额""一般项目"列"本年累计"和第20栏"期末留抵税额""一般项目"列"本年累计"栏次停止使用,不再填报数据.
二、本公告发布前,申报表主表第20栏"期末留抵税额""一般项目"列"本年累计"中有余额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将余额一次性转入第13栏"上期留抵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中.
期末留底税额是什么意思?
期末留底税额一般是指纳税人当月的进项税额多与销项税额后产生的未抵扣税额,可在下个月继续抵扣.
营改增试点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的会计处理如下:
试点地区兼有应税服务的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截止到开始试点当月月初的增值税留抵税额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规定不得从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增设"增值税留抵税额"明细科目.
开始试点当月月初,企业应按不得从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留抵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贷记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待以后期间允许抵扣时,按允许抵扣的金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
"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期末余额应根据其流动性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项目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列示
本文介绍了纳税人调整 留底税额怎么处理,和期末留底税额是什么意思?作为一名企业的财务人员,这些关于留抵税的事情一定要清楚..如果你不太明白,那么咨询一下会计实操在线老师吧.
以上内容是账务处理关于《纳税人调整 留底税额怎么处理》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纳税人调整 留底税额怎么处理」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美梦成真,怀揣注册会计师考试通过的美梦迎接新年号角;自强不息,彰显青春活力挥洒苦涩汗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