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材料收回后入账价值

委托加工材料收回后入账价值

会计分录admin2022-06-17 16:46:40531A+A-

这是一篇有关委托加工材料收回后入账价值会计资讯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委托加工材料收回后入账价值的相关财税知识,我们相信可能您解决委托加工材料收回后入账价值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委托加工材料收回后入账价值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该材料是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 ÷(l-比例税率),假设A公司委托B公司加工材料一批,A公司发出原材料实际成本50000元.完工收回时支付加工费4000元(不含增值税).该材料属于消费税应税物资(非金银首饰),该应税物资在受托方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A公司收回材料后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假设AB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增值税率17%,消费税率10%.该材料A公司已收回,并取得增值税发票

微信号:yyrjlls
加微免费领取各行业会计分录大全!
复制微信号

,则该委托加工材料收回后的入账价值所以该材料组成计税价格=(50000+4000)/(1-10%),消费税=[(50000+4000)/(1-10%)]*10%.

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如果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已经缴纳的消费税不计入成本,而是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的借方,用以抵扣消费税;上述例子中中,收回的材料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则已经缴纳的消费税要计入成本,所以材料入账价值=50000+4000+[(50000+4000)/(1-10%)]*10%

委托加工物资的入账成本=材料+加工费+运费+装卸费+消费税(收回用于出售的消费税计入成本)(收回后再加工则计入应交消费税的借方)、消费税的计税基础(材料成本+相关费用)/(1-消费税率)

委托加工物资业务中委托方和受托方的账务处理该如何做?

委托加工,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或由生产提供单位自行采购原料),受托方只代垫部分辅助材料,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加工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经营活动.

委托加工物资业务中委托方和受托方的账务处理方法如下:

1、受托方收到委托方发来的用于加工的材料物资,应在"代管商品物资"或"受托加工物资"备查簿中加以登记.

2、备查簿的登记一般采用单式记账法,收到代管物资时借记"受托加工物资",退回时贷记该账户即可,无须考虑对应账户问题.

3、该备查簿只作为日后核查的备考.实际领用受托加工物资进行加工时,并不考虑所领用物资的金额,其中的账户记录不计入生产成本、也不列入资产负债表的"存货"项目中.

4、受托方对于加工中实际耗用的由受托方提供的工、料、费(即耗用的辅料、生产工人的工资福利费、分配的制造费用等),应通过"生产成本"账户核算.

5、受托加工物资制造完成,直接在结转发出成本时,自"生产成本"账户的贷方转入"主营业务成本"账户的借方.

委托加工业务的会计分录:

1、发出加工材料时:

借:委托加工材料

贷:原材料

2、支付加工费时:

借:委托加工材料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3、加工完毕收回时:

借:原材料(或产成品)

贷:委托加工材料

以上就是我们关于委托加工材料收回后入账价值的一些计算方法,我们通过一个例子来表达完整的思考和计算过程,希望能给大家一些启发,其实最重要的就是计税价格的确定,其他的就迎刃而解了.另外我们补充了一些委托加工原材料该委托方和受托方的财务处理,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在财税处理中您还有其他需要解答的疑问,欢迎联系我们会计实操的专业老师.

以上便是财税实务关于《委托加工材料收回后入账价值》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委托加工材料收回后入账价值」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生命的可贵,在于自我的实现。锐与圆,收与放,得与失,能了然于心,必定受益匪浅,愿你在失意和不顺心时能永远坚强,不会做会计实务不要紧,继续加油!

点击这里复制本文地址 以上内容由会计实务实操整理呈现,请务必在转载分享时注明本文地址!如对内容有疑问,请联系我们,谢谢!
qrcode

会计实务实操 © All Rights Reserved.  赣ICP备16001187号
Aiufida用友免费资源网是最全,最新的用友财务软件免费下载站,免费提供用友T1用友T3用友T6用友U8 ERP用友数据库用友补丁会计电算化考试软件,等用友软件免费下载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