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赠希望工程会计分录怎么写?
这是一篇有关捐赠希望工程会计分录怎么写?的会计实操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捐赠希望工程会计分录怎么写?的相关财税知识,我们坚信能够您解决捐赠希望工程会计分录怎么写?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捐赠希望工程会计分录怎么写?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加微免费领取各行业会计分录大全!
复制微信号
贷:现金/银行存款
关于捐赠支出税前扣除的管理规定:
现行企业所得税规定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的捐赠,是指纳税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民政等公益事业和遭受自然灾害的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各项捐赠,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标准分类如下:
一、允许1.5%比例扣除
由于金融、保险企业的特殊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保险企业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027号)规定:金融、保险企业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支出,在不超过
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1.5%的标准以内可以据实扣除。二、允许10%比例扣除
非营利性的公益组织或国家机关对宣传文化事业的公益性捐赠,经税务机关审核后,纳税人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在其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0%以内的部分,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
相信大家看完已经知道了捐赠希望工程会计分录怎么写,如果你还有其它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咨询我们老会计答疑,会计实操将会针对你的问题,尽力为你解决!
以上是账务处理关于《捐赠希望工程会计分录怎么写?》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捐赠希望工程会计分录怎么写?」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家中父母吃苦受累盼的是捷报频传,灯下学子沤心沥血想的是金板题名,此次誓必拿下会计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