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异地预缴企业所得税能否扣除分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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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是一家建安企业,承接了一项外地施工项目,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扣除分包款吗?
答: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56号)第三条规定,建筑企业总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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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中的实际经营收入是收入概念,并非所得概念。因此建安企业异地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不扣除向其他单位支付的分包款。具体可与施工地的税局进行沟通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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