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工程款支付过程有哪些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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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工程款支付过程有哪些风险
答:①支付工程款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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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拖欠工程款初期,除催讨外,应通过法律承认的函告方式催讨,若无效果,应分析业主的融资能力、履约能力,明确其违约行为,进一步催讨和索赔。可根据项目部资金周转情况与发包方签订延期付款协议书。
②变更
价款风险若存在工程设计变更,极有可能导致价款发生变化, 项目部应在变更确定后14日内,向发包人提交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并要求对方签收。
③资料不全的结算风险
④频繁变动的风险
发包方主要负责人变动对承包人影响非常之大,不言而喻,所有前期积累的关系成了泡影,一切都要从头再来。
分包人如何规避风险?
作为分包人,应当尽量避免在合同中约定这样的条件,若已经约定了,则应在适当的时候行使代位权,以规避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因此,一旦总承包人怠于对发包人行使自己的权利或放弃债权的,则分包人应及时根据《合同法》第73条、74条规定的代为权和撤销权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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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习太充分,就用不着考虑;完全没有复习,也用不着考虑了,你准备用什么心态去迎接今年的会计职称考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