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房企转让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办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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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房企转让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办法是什么
答:1、2016年4月30日之前,无论自建还是非自建,都有简易计税办法,非自建简易计税 差额预缴5%,差额缴纳5%;自建简易计税 全额预缴5%,全额缴纳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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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6年4月30日之后,无论自建还是非自建,都无简易计税办法。
3、2018年4月30日之前,非自建一般计税
差额预缴5%,全额缴纳11%;自建一般计税 全额预缴5%,全额缴纳11%4、2018年4月30日之后,11%税率变为10%
5、自建无差额之说,因为没有不动产购置原价或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
房地产企业一般纳税人选择一般计税方法,销售额如何计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年第18号)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按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对应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销售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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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到最后时刻,永远不要放弃;不到最后胜利,永远不要掉以轻心,还没去参加会计职称考试呢,怎么知道自己考不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