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票人和复核人是否可以为同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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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票人和复核人是否可以为同一个人
首先,会计法律制度规定企业要做好内控,不相容的岗位要分离,所以一般情况下开票人和复核人肯定不能为同一个人的.但是结合到实际生活当中,对于一些规模比较小的单位,设置的会计岗位比较少,从出纳、记账到开票整个过程可能都是由同一个人负责,这就没有办法做到开票人和复核人的岗位分离.当然,对于一些大型企业,可能会计核算相对比较健全,那就应该按照一般规定贯彻落实好企业内控措施,严格按照标准执行,保证开票人与复核人之间的职责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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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税法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但是税法并没有强制明确的规定发票的开票人与复核人不能是同一个人,所以还是要结合实际情况灵活处理.
综上所述,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尽量遵循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做好不相容岗位的职责分离.同时,也不必太过死板,拘泥于细节,还是要能够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应对,只要保证是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进行即可.
提前开票算不算虚开发票?
如果双方签订了销售合同,说明存在真实的商品交易且开具发票符合文件规定,就不能认为是虚开发票.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
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提前开票不能一棒子打死,都算虚开,那企业经营业务没有办法开展,很多预收款,预收款开票都算虚开!只要将来有业务发生,或者相关证据证明确实开具发票时证明有业务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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