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多交税款会计处理:
本篇是有关增值税多交税款会计处理:的财税实务内容,文章给您详细介绍了会计实务人员和税务会计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增值税多交税款会计处理:的相关财税知识,我们相信一定能够只为帮助您搞定增值税多交税款会计处理:的财税实务问题。
增值税多交税款会计处理:,会计实务网为大家整理了如下内容。
增值税多交税款会计处理: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加微免费领取各行业会计分录大全!
复制微信号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抵减以后期间应交增值税,无需编制会计分录,只在申报表填列即可。
多缴,误缴税款怎么办?1、多缴税款可退还
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税务机关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
纳税人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应向国税机关填报《退税(抵缴)申请审批确认书》,经国
税机关核实、批准后,属于自收税款的小额退税,即予办理有关退税手续;属于要通过国库办理的退税,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国税机关填发《税收收入退还书》,到指定的国库办理退税手续。2、少缴或未缴税款需追征
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十年。在追征税款的同时,加收滞纳金。
补缴和追征税款的期限,自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缴未缴或者少缴税款之日起计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当事人因偷税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或者骗取的退税款,税务机关可以无限期追征。
多缴税款不退税的账务处理的内容,会计实务网小编就介绍到这,据小编了解多缴税款不退税,借方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方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看完了上述文章中小编的分析后,不知道各位对于这个知识点了解的怎么样了!
上述内容是账务处理有关《增值税多交税款会计处理:》的全部内容,会计行业的朋友不管在工作过程还是学习考评中碰到「增值税多交税款会计处理:」相关的财税问题,欢迎大家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