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收到其他应收款的账务处理
这篇是有关企业收到其他应收款的账务处理的财税实务内容,下文详细介绍了企业日常业务过程中企业收到其他应收款的账务处理的相关财税处理技巧,也许能够您解决企业收到其他应收款的账务处理的困扰。
公司发生其他应收款业务时,应将收到的其他应收款放在“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相关账务处理怎么做?
公司收到其他应收款如何做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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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收款的账务处理:
发生时:
借: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还款时:
借: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贷: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的区别
主要区别:
其他应收款是资产类科目,借方表示增加,贷方表示减少,期末余额一般在借方。其他应付款是负债类科目,借方表示减少,贷方表示增加,期末余额一般在贷方。
含义上的区别:
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代位追偿款、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长期应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
其他应收款主要包括:
1.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如因企业财产等遭受意外损失而应向有关保险公司收取的赔款等;
2.应收出租包装物租金;
3.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如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应由职工负担的医药费、房租费等;
4.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
的押金;5.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6.备用金(向企业各职能科室、车间、个人周转使用等拨出的备用金)
7.预付账款转入
其他应付款是指与企业的主营业务没有直接关系的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应付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的租金、存入保证金、应付统筹退休金、职工未按期领取的工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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