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商业保险营改增发票抵扣

建筑业商业保险营改增发票抵扣

会计资讯admin2022-05-08 21:14:02570A+A-

本篇是有关建筑业商业保险营改增发票抵扣税法实务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建筑业商业保险营改增发票抵扣的相关财税知识,可能能您解决建筑业商业保险营改增发票抵扣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建筑业商业保险营改增发票抵扣

建筑业商业保险营改增发票抵扣营改增以后,可抵扣的普通增值税发票只有以下两种:

微信号:yyrjlls
加微免费领取各行业会计分录大全!
复制微信号

一种是农产品销售普通增值税发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

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买价,是指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在农产品收购发 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按照规定缴纳的烟叶税.

这里的销售发票就是普通增值税发票.

一种是刚刚出台的高速公路通行费普通发票,从2016年5月1日起至2016年7月31日,按照一定比例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47号 ):

二、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及征收政策

(一)2016年5月1日至7月31日,一般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下同)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

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通行费,是指有关单位依法或者依规设立并收取的过路、过桥和过闸费用.

建筑业商业保险营改增发票抵扣问题上面小编就先简单介绍到这,更多相关资讯,敬请关注会计实操的更新!

上述内容是会计分录关于《建筑业商业保险营改增发票抵扣》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建筑业商业保险营改增发票抵扣」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山高不厌攀,水深不厌潜,学精不厌苦:追求,不在乎知道多少会计知识理论,而在于自己有多少会计从业经验!

点击这里复制本文地址 以上内容由会计实务实操整理呈现,请务必在转载分享时注明本文地址!如对内容有疑问,请联系我们,谢谢!
qrcode

会计实务实操 © All Rights Reserved.  赣ICP备16001187号
Aiufida用友免费资源网是最全,最新的用友财务软件免费下载站,免费提供用友T1用友T3用友T6用友U8 ERP用友数据库用友补丁会计电算化考试软件,等用友软件免费下载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