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异地预缴增值税时间期限为多久?

建筑业异地预缴增值税时间期限为多久?

会计资讯admin2022-05-09 23:49:222167A+A-

本文是有关建筑业异地预缴增值税时间期限为多久?财税实操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建筑业异地预缴增值税时间期限为多久?的相关财税知识,可能能您解决建筑业异地预缴增值税时间期限为多久?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建筑业异地预缴增值税时间期限为多久?

答:国税总局2016第17号公告:第十二条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本办法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而自应当预缴之月起超过6个月没有预缴税款的,由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微信号:yyrjlls
加微免费领取各行业会计分录大全!
复制微信号

同时,2016年5月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应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计税方法,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同时还规定,在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增值税预缴税款表》;

(二)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三)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四)从分包方取得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为了简化纳税申报流程,方便纳税人更快捷的办理纳税申报手续,国家税务总局现规定,自2016年9月1日起,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在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时,需填报《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并出示以下资料:

(一)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

(二)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

(三)从分包方取得的发票复印

件(加盖纳税人公章)。

建筑业异地预缴增值税时间期限为多久,希望看完会计实操本篇文章的您能够有所收获。更多会计方面的内容,欢迎您关注我们网站。

上述便是会计实务关于《建筑业异地预缴增值税时间期限为多久?》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建筑业异地预缴增值税时间期限为多久?」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伟人之所以伟大,是因为他与别人共处逆境时,别人失去了信心,他却下决心实现自己的目标,我反正已定下了拿下会计职称考试的目标,你呢?

点击这里复制本文地址 以上内容由会计实务实操整理呈现,请务必在转载分享时注明本文地址!如对内容有疑问,请联系我们,谢谢!
qrcode

会计实务实操 © All Rights Reserved.  赣ICP备16001187号
Aiufida用友免费资源网是最全,最新的用友财务软件免费下载站,免费提供用友T1用友T3用友T6用友U8 ERP用友数据库用友补丁会计电算化考试软件,等用友软件免费下载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