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船税法律制度具体如何?

车船税法律制度具体如何?

会计资讯admin2022-05-11 22:07:55630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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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船税法律制度

车船税,是指对在中国境内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辆、船舶依法征收的一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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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

一 纳税人与征税范围

一、纳税人

车船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属于税法规定的车辆、船舶的所人或者管理

人。

从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

二、征税范围

车船税的征收范围具体包括:

1.依法应当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辆和船舶;

2.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在单位内部场所行驶或者作业的机动辆和船舶。

注意

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场、港口、铁路站场内部行驶或作业的车船,自车船税法实施之日起5年内免征车船税。

考点

考点

三 税收优惠

一、下列车船免征车船税(重点掌握)

1.捕捞、养殖渔船。(农业生产)

2.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的车船。(白牌)

3.警用车船。(白牌)

4.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黑牌)

【补充】 拖拉机。(农业生产)

5.新能源车船。(清洁能源)

6.外国、港、澳、台临时入境车船。(临时入境)

提示

(1)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的征税范围,对其不征收车船税。

(2)免征车船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授权省级政府规定的减免税项目

(1)对受地震、洪涝等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纳税困难以及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减免

税的车船,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具体减免期限和数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报国务院备案。

(2)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对公共交通车船,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定期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

二、下列车船自《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以下简称《车船税法》)实施之日起5年内免征

【理解】 《车船税法》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

1.缴纳过船舶吨税的船舶。

2.依法不需登记的机场、港口、铁路内部作业车船。

三、减半征收

1.节约能源车船(1.6升以下小排量)。

提示

2017年教材新增具体标准,有兴趣的考生可自行阅读。

2.拖船、非机动驳船。

考点

四 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车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车船所有权或者管理权的当月;取得车船所有权或者管理权的当月,应当以购买车船的发票或者其他证明文件所载日期的当月为准。

二、纳税地点

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扣缴义务人所在地。

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纳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所在地。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车船,其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所在地。车船税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三、纳税申报

车船税按年申报,分月计算,一次性缴纳。

1.已缴纳车船税的车船在同一纳税年度内办理转让过户的,不另纳税,也不办理退税。

2.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已完税的车船被盗抢、报废、灭失的,纳税人可以凭有关机关出具的证明和完税凭证,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被盗抢、报废、灭失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

注意

失而复得的,自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的当月起计算、缴纳车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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