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交以前年度的企业所得税会计分录如何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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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交以前年度的企业所得税会计分录如何写?
补交所得税的帐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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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补提所得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金-所得税
2、结转以前年度损益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补交时
借:应交税金-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三、滞纳金及罚款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
汇算清缴后补缴的所得税的会计分录是:
(1)补计提:
借:未分配利润-补缴企业所得税
贷: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2)支付时:
借: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 :
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1)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2)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无论盈利
或亏损,都应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3)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补交以前年度的企业所得税会计分录如何写?上文小编介绍了这个分录的几个步骤供大家参考,如还有疑问的朋友请点击窗口与老会计在线互动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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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高不厌攀,水深不厌潜,学精不厌苦:追求,不在乎知道多少会计知识理论,而在于自己有多少会计从业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