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

境外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

税法实务admin2022-06-05 22:25:13934A+A-

这是一篇关于境外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财税实务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境外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财税知识,我们相信一定能够您解决境外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境外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

微信号:yyrjlls
加微免费领取各行业会计分录大全!
复制微信号

跨境分支机构与总机构属于统一法律责任主体,分支机构从属于总机构。在对外经济业务发生中除有特殊规定外,由总机构承担对外法律责任,也即在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授权的情形下,分支机构不得进行需要承担法律主体责任的行为(如无授权独立签订协议等)。

国内总分机构可以汇总纳税,也可以独立核算,但是,跨境分支机构有所不同,正常情况下境外分支机构取得的所得,境外当地税务有依据该地与我国的税收协定或者当地税收法律申报纳税的义务,同时作为没有独立法律主体的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纳税地位。

因此,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5号)规定,国内企业在境外设立不具有独立纳税地位的分支机构取得的各项境外所得,无论是否汇回中国境内,均应计入该企业所属纳税年度的境外应纳税所得额。同时,准确计算并确定当期实际可抵免的境外所得税税额和抵免限额(根据双方税收协定等规定确定),并计算申报国内企业的企业所得税。

境外分支机构税收优惠如何处理

国内企业从境外取得的所得属于来源于与我国政府订立税收协定(或安排)的国家(地区),按照该国(地区)税收法律规定,在该国的机构享受了免税或减税待遇,且该免税或减税的数额按照税收协定规定应视同已缴税额在中国的应纳税额中抵免的,该免税或减税数额可作为企业实际缴纳的境外所得税额用于办理税收抵免。

关于这个问题“境外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会计小编就介绍到这里,如果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或者您还有什么新的见解,欢迎跟我们会计实操的老师在线联系,感谢您的提问!更多会计实操内容,请持续关注会计实操!

上述内容便是会计实操关于《境外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境外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心者,栖神之舍;神者,知识之本;思者,神识之妙用也,你是否意会了这句话对会计职称考试的利害之处呢?

点击这里复制本文地址 以上内容由会计实务实操整理呈现,请务必在转载分享时注明本文地址!如对内容有疑问,请联系我们,谢谢!
qrcode

会计实务实操 © All Rights Reserved.  赣ICP备16001187号
Aiufida用友免费资源网是最全,最新的用友财务软件免费下载站,免费提供用友T1用友T3用友T6用友U8 ERP用友数据库用友补丁会计电算化考试软件,等用友软件免费下载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