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企业能否代开专用发票
本篇是有关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企业能否代开专用发票的账务处理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企业能否代开专用发票的相关财税知识,我们相信也许能您解决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企业能否代开专用发票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企业能否代开专用发票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第三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当期因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加微免费领取各行业会计分录大全!
复制微信号
因此,月销售额不足三万元免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因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如果不能追回已开发票,不能享受免税优惠。
代开专票错误能不能作废??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4〕153号)第十二条规定,代开专用发票遇有填写错误、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等
情形的,按照专用发票有关规定处理。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时填写有误的,应及时在防伪税控代开票系统中作废,重新开具。代开专用发票后发生退票的,税务机关应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作废或开具负数专用发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需要重新开票的,税务机关应同时进行新开票税额与原开票税额的清算,多退少补;对无需重新开票的,按有关规定退还增值税纳税人已缴的税款或抵顶下期正常申报税款。
因此,如果代开专票出现错误或者出现退货等情形,纳税人可以申请作废该专票,而且不会因此多缴税款
在不同的学习阶段完成不同的学习内容,大家想了解的关于问题“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企业能否代开专用发票”就介绍到这里。经过本篇文章的详细介绍相信大家对于这个类型的财务知识都有所了解了。获取更多财务会计知识,欢迎持续关注会计实操网的更新!
上述便是会计实操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企业能否代开专用发票》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企业能否代开专用发票」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前程似锦,勇攀书山甘洒汗水放飞心中梦想;志存高远,泛游学海竞逐群雄一朝金榜题名,加油,愿您一举拿下注册会计师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