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是否可以由分公司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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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是否可以由分公司缴纳?
税法规定,税收管理是实行属地管理,加上个税法规定,工资个税是实行代扣代缴税款征收方式,所以不管你是总公司还是分公司放工资,只要发放工资和与工资相关收入的,都要代扣工资个税,并在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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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总公司发放工资,由总公司代扣个税,在总公司所在地税务缴税,同样,分公司发放工资,由分公司代扣个税,在分公司所在地税务缴税。
分公司和总公司不在同一地方个人所得税在何地缴纳?
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 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 务人。同时根据《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 行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凡支付个人应纳 税所得的企业(公司)、事业单位、机 关、社团组织、军队、驻华机构、个体户等单位或者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 务人。因此,如果总、分公司统一进行财务核算,统一发放工资,其个人所得税应由 总公司在支付环节统一扣缴。
如果分公司财务独立核算,则分公司员工个人所得税由分公司代扣代缴,在分公司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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