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暂估收入?
本篇是有关如何暂估收入?的会计分录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如何暂估收入?的相关财税知识,我们相信可能您解决如何暂估收入?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如何暂估收入?
企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尚未开具发票时,可以先对收入进行暂估,其暂估的分录和正常销售时的分录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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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应收账款-暂估
贷:主营业务收入-暂估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主要包括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应向有关债务人收取的价款及代购货单位垫付的包装费、运杂费等.
一般暂估后,企业需要在下个期间做相反的分录进行冲减,然后按实际金额入账.
必须注意的是,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能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因此,不存在进项税额的暂估抵扣问题,且上述分录中,暂估金额应当按照不含税价格口径暂估.
因此,首先应当按照上述规定暂估入账,然后,与其他正常入库入账的库存商品一样,一并计算库存商品发出(包括说的销售出库)成本.编制会计分录为: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收到发票后的处理:
次月初,冲回暂估入库成本,以红字编制如下分录:
借: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暂估款
取得发票后,编制正式入账分录: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公司等
应付账款是指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或接受劳务供应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应付账款,一般应在与所购买物资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或者所购买的劳务已经接受时确认.
暂估收入如何申报增值税?
会计上不存在暂估收入的业务和规定,只要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关于收入的规定,就要确认收入,而无论是否开具发票;否则,即使开具了发票,也不能确认收入.
增值税法规定了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而未对收入确认条件作出规定;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了收入确认的条件,其规定与《企业会计准则》趋同.
如果纳税人的销售业务,
①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关于收入确认的条件;
②按税法规定,尚不产生纳税义务;财税处理如下:
1、符合收入确认条件,交确认收入时:
借:应收账款
贷:产品销售收入(营业收入)
2、产生纳税义务时:
借:应收账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以上整理的资料内容,就是我们关于"如何暂估收入?"这一问题的具体回答.如果涉及到暂估收入处理的话,大家就可以参考上面所讲解的内容.暂估收入的情况还是比较常见的一种情况,作为会计人员肯定也是需要对这种处理方法要掌握清楚的.
上述是会计分录关于《如何暂估收入?》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
果在学习「如何暂估收入?」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胆性卓然骨硬志坚不留乌江之憾,风华正茂豪气冲天应建定鼎之功,豪言壮语一读完,立马给我几斤力量,拿起会计职称考试的书,我便读了起来,加油吧,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