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重组的一般原则
这篇是关于债务重组的一般原则的会计实操内容,文章给您详细介绍了会计实务人员和税务会计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债务重组的一般原则的相关财税知识,我们相信也许能够只为帮助您搞定债务重组的一般原则的财税实务问题。
在债务重组中,有两个重要的概念,即“账面价值”与“账面余额”。在企业会计制度中,这两个名词的含义是有很大区别的。账面余额是指某账户的账面实际余额,不扣除与该账户相关的备抵项目(如累计折旧、资产的减值准备等)。账面价值是指某账户的账面余额减去相关备抵项目后的净额,如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减去相应的坏账准备后的净额为账面价值。企业进行债务重组,在债务重组日进行会计处理时,其应遵循的一般原则是:
(1)基本原则。债务重组日,债权人、债务人均不得确认债务重组收益(如有收益也只能计资本公积),但确认重组损失。(2)债权人入账价值的确认原则。①对于实际收到或将会收到的货币性资产,如现金、应收账款等,以实际收到或预计将会收到的价值入账;实际收到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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