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过期增值税发票会计分录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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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过期增值税发票会计分录怎么写?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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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对于遗失过期增值税发票,其会计分录如下:
收到红字发票时:
借:成本/费用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收到篮字发票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借:成本/费用等
对于遗失过期增值税发票的会计分录,相信您看完本篇文章后应该是有所收获的。更多相关的会计分录,希望您继续支持我们的会计实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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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会计职称考试虽然没能如愿,但都没有怪你,因为你尽力了,你可千万不要哭,明年再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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