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交社保基金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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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交社保基金会计分录
企业已成功办理登记手续后,当月15日(含当日)内所申报的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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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其他应收(付)款--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
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应发数)
贷: 其他应收(付)款--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
库存现金 (实发数)
补提的分录跟上述分录一样,你只需要在摘要中说明即可。
社保单位缴费基数是按应发工资吗?
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对于新员工,则按照第一个月的工资为基数。工资薪金时,应该包括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各种补助津贴、绩效工资等等。
社保应该按照职工的实际收入缴纳,职工的工资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60%的,按照社平工资的60%缴纳,高于社平工资300%的,按照社平工资的300%缴纳,在两者之间的,按照实际工资缴纳,应该对比社会平均工资是否低于或者超过社平工资的60%或者300%,如果在两者之间,应该按照实际3000元作为缴费基数填报,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不按时足额缴纳,是要接受处罚的。
针对用人单位工资发放形式的多种化,职工在确定缴费基数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单位从职工工资中直接代扣代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个调税等,应纳入缴费基数。
(2)单位以现金或银行存款形式支付给职工个人的交通补贴、电话补贴、午餐补贴、过节费以及支付高温、高空、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岗位的津贴,应纳入缴费基数。
(3)单位通过税后利润提成或分红的办法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工资,应纳入缴费基数。
(4)实行底薪制的职工,根据营业额或经营业绩提成取得的收入,应纳入缴费基数。
(5)实行业务承包或费用包干,单位不再报销差旅费用的职工,其承包收入中的60%应纳入缴费基数。
以上就是我们关于“缴交社保基金会计分录”一题的解答,看似有点摸不着头脑,大家简单理解成企业代扣代缴社保和承担公司部分社保的账务处理即可。希望这样的讲述可以便于大家理解,此外我们一定要记住个税改革后一定要按照实发工资的基数缴纳社保。若您还有其他财税问题,欢迎联系我们会计实操的专业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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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鸡起舞成就拼搏劲旅师,天道酬勤再现辉煌王者风,本人今年一定要拿下会计职称考试,只许成功,不许失败,加油,加油,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