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部调拨人员去子公司社保怎么做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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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部调拨人员去子公司社保怎么做分录?
1、劳动关系在总公司,总公司缴是正常的,如员工确实是在子公司,考虑到成本核算,可通过往来账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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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风险主要是子公司劳动部门有没有要求,如要求员工在子公司缴纳,则需转移劳动关系、社保;从有利于员工方面还是在总公司缴比较好,方便以后调至其他分/子公司;
3、如员工离职,子公司不能与总公司互享信息,则存在社保费用承担风险。
4、应与员工签一个补充件作为合同附件,调动是经双方协商
员工认可的,可减少劳动风险。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等费用(公司承担部分)
其他应收款(个人承担部分)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
支付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总部调拨人员去子公司原劳动合同怎么处理?
看是不是独立的法人资格!也就是说:在社保局里面:总公司是一编码,子公司是一编码。
如果 编码相同,只是岗位变更,不需要签合同!
如果编码不同,则要单独签合同,原则上应该总公司给予解除合同补偿,但拿了补偿后工龄清零!
现实的情况一般是:总公司法人与子公司法人是同一人,在体制内循环,一般不得给补偿,直接让职工到子公司去了,职工出于保住工作的想法,只能接受,也不敢提啥子补偿!提补偿就直接让你走了!但在国企中,比较正规的做法:【先解除合同,然后补偿,最后与子公司重新签合同】
如果在私人企业,那就更加没得补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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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会计职称考试虽然没能如愿,但都没有怪你,因为你尽力了,你可千万不要哭,明年再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