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城建税的会计分录
本文是关于退城建税的会计分录的会计实操内容,文章给您详细介绍了会计实务人员和税务会计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退城建税的会计分录的相关财税知识,我们相信一定能够只为帮助您搞定退城建税的会计分录的财税实务问题。
退回来的承建税怎么做会计分录?
由于涉及上年的损益,则应当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调整上年的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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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若需要计提盈余公积,还要按比例计盈余公积:
收到退回的款项时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地税附加税退税的账务处理
1、收到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结转时: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城建税计税依据
城建税计税依据,自1994年税制改革后,由原先的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及营业税三种税的税额改为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及营业税税额。所以,城建税的计税依据,即: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
应当注意:
1、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违法行为的经济制裁,比如纳税人缴税的“非税”款项(滞纳金、罚款),不作为城建税的计税依据。
2、“三税”税金作为计税依据和税款所属期间是无关的,只是看是否在本期缴纳,即查补税款可作为计税依据。
3、“三税”免征或者减征的同时意味着城建税免征或者减征。
上述内容便是会计实务有关《退城建税的会计分录》的全部内容,会计行业的朋友不管在工作过程还是学习考评中碰到「退城建税的会计分录」相关的财税问题,欢迎大家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