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返还的欠款利息和案件受理费怎么做财务处理
这篇是关于客户返还的欠款利息和案件受理费怎么做财务处理的税法实务内容,文章给您详细介绍了
会计实务人员和税务会计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客户返还的欠款利息和案件受理费怎么做财务处理的相关财税知识,我们相信也许能够只为帮助您搞定客户返还的欠款利息和案件受理费怎么做财务处理的财税实务问题。客户返还的欠款利息和案件受理费怎么做财务处理,关于这个问题一直被各位会计们所关注,本文整理了会计中与利息相关的内容,一起来看看。
微信号:yyrjlls
加微免费领取各行业会计分录大全!
复制微信号
加微免费领取各行业会计分录大全!
复制微信号
问:老师,请问我公司打官司问客户追回了货款,客户还给了我们欠款的利息和案件受理费,这利息是做营业外收入,还是进财务费用的利息收入呢?案件受理费进营业外收入对吗?
回复:你好,欠款利息计入“财务费用--利息收入”(贷方)。案件受理一般是支付给法院的,不做收入,收到时可以冲抵之前科目。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财务费用--利息
管理费用、其他应收款(视支付所入科目而定)
以上内容便是财税知识有关《客户返还的欠款利息和案件受理费怎么做财务处理》的全部内容,会计行业的朋友不管在工作过程还是学习考评中碰到「客户返还的欠款利息和案件受理费怎么做财务处理」相关的财税问题,欢迎大家留言讨论。
上一篇:工资可不可以不计入管理费用
下一篇:现金余额发生异常怎样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