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雇佣临时工发放的工资,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还是“劳务报酬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这是一篇有关甲公司雇佣临时工发放的工资,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还是“劳务报酬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会计资讯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甲公司雇佣临时工发放的工资,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还是“劳务报酬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相关财税知识,我们坚信能您解决甲公司雇佣临时工发放的工资,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还是“劳务报酬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问:甲公司雇佣临时工发放的工资,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还是“劳务报酬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回复:按照《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国税发〔1994〕89号)第十九条“关于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分问题”: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公司雇佣临时工通常从事的是非独立劳务活动,一般应当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加微免费领取各行业会计分录大全!
复制微信号
以上内容便是会计实务关于《甲公司雇佣临时工发放的工资,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还是“劳务报酬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甲公司雇佣临时工发放的工资,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还是“劳务报酬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
论。只有一条路不能选择——那就是放弃的路;只有一条路不能拒绝——那就是成长的路,在会计职称考试成长的道路上,我未曾停歇,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