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率及处理案例
本篇是有关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率及处理案例的会计分录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率及处理案例的相关财税知识,我们相信也许能您解决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率及处理案例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率及处理案例
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率
加微免费领取各行业会计分录大全!
复制微信号
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具有以下情形的,主管税务机关可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
(1)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2)企业虽设置账薄,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3)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核定征收方式包括定额征收、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以及其他
合理的征收方式。对于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见表3.9)征收方式的,应纳税款的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款=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
或=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表: 应税所得率表
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率案例
(1、1-3月A合伙企业实现利润30000元,张三应分得18000元,减除投资者费用10500元(3500×3),应纳税所得额为7500元。
(1)找税率:先将第一季度的所得换算成全年所得,然后找税率。
7500×4=30000(元),对应税率为10%;
(2)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7500×4×10%-750)÷4=562.50(元)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率及处理案例,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如果还需要更多的财会知识,欢迎持续关注会计实操,多位老会计在线为大家解疑答惑。
上述是财税知识关于《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率及处理案例》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率及处理案例」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你会计职称考试虽然没能如愿,但都没有怪你,因为你尽力了,你可千万不要哭,明年再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