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非本单位的营销人员奖励物品怎么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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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非本单位的营销人员奖励物品怎么账务处理
答:对非本单位销售人员进行奖励,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处理上均应按视同销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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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购入10万元电器,市场售价12万元。
1、购进时
借:库存商品
1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17000
贷:银行存款
1170002、发放时
借:销售费用 120400
贷:库存商品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20400
或直接
借:销售费用
1204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17000
贷:银行存款11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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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那些曾经以为念念不忘的会计成本计算公式就在我们念念不忘的过程里,被我们遗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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