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征收耕地占用税的情形与我国耕地占用税征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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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征收耕地占用税的情形与我国耕地占用税征税标准
答:对于不征收耕地占用税的情形,主要参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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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耕地占用税管理规程(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号)第二十二条规定,以下占用土地行为不征收耕地占用税:
(一)农田水利占用耕地的;
(二)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占用林地、牧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以及渔业水域滩涂等其他农用地的;
(三)农村居民经批准搬迁,原宅基地恢复耕种,凡新建住宅占用耕地不超过原宅基地面积的。
我国耕地占用税征税标准有哪些?
针对不同占用情况,国家设置了征收、减半征收、免征,以及全额退还等四种档位。
对于我国耕地占用税征税标准,主要是以下几点:
1、根据草案,税额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按人均耕地面积的不同,在5元/平方米至50元/平方米间分为10元至50元、8元至40元、6元至30元、5元至25元四档幅度税额,
2、税款按实际占用耕地面积和规定的适用税额一次性征收。各地区耕地占用税的适用税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额幅度内提出,适用税额的平均水平不得低于国务院规定的平均税额。
3、经济发达且人均耕地特别少的地区,适用税额可以提高不超过50%,占用基本农田的,适用税额应当在相应基础上提高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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