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补贴的会计处理
这篇文章是新能源汽车补贴的会计处理的会计分录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新能源汽车补贴的会计处理的相关财税知识,我们坚信能您解决新能源汽车补贴的会计处理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新能源汽车补贴的会计处理
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第五条第一款规定:企业从政府取得的经济资源,如果与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活动密切相关,且是企业商品或服务的对价或者是对价的组成部分,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等相关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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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上述规定,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的会计处理参考如下:
1、销售符合规定条件的汽车时:
借:银行存款
应收账款—**客户新能源汽车差价补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到期收到补助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客户新能源汽车差价补助
对于购买方来说,新能源汽车补贴会计处理参考如下:
1、购买车入账时:
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递延收益(新能源汽车差价补助金额)
2、后期计提折旧时:
借:**成本费用
贷:累计折旧
同时:
借:递延收益
贷:其他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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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买方和卖方两方面,都为大家介绍了账务处理,小编相信您在接下来的工作中,要是再碰到此类的情况,你一定能得心应手。以上是账务处理关于《新能源汽车补贴的会计处理》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新能源汽车补贴的会计处理」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苦海有涯。而学无涯,志者战会计职称考试,惰者畏会计职称考试,你是志者还是惰者,取决于你自己的应对心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