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劳务工资税前列支
文章是关于建筑企业劳务工资税前列支的税务实操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建筑企业劳务工资税前列支的相关财税知识,可能能够您解决建筑企业劳务工资税前列支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建筑企业劳务工资税前列支?
1、在建筑产品的建造过程中,人工成本属于比较重要的成本项目,一般占比在总成本的30%以上,它的处理体现了多税种的交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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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此处所讲的人工成本,特指施工现场直接从事建筑安装的建筑工人的活劳动,不包括组织施工生产的项目部管理人员工资,以及建筑公司总部管理人员的工资。
3、人工成本进入损益的方式:应付职工薪酬或应付账款—>工程施工—>主营业务成本。
4、直接用工模式下,工人与建筑企业构成劳动关系,工人的工资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需要关注:劳动合同、实名制用工考勤信息与、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国地税合并后的社保征收体制等。
直接用工模式不涉及到增值税的抵扣问题,真实发生的工资表可以作为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凭证。
民工工资成本大,会计怎样处理才能税前扣除?
在建筑劳务公司,清包工可以简易计税征收率3%,
实际税负2.91%,但是民工列支工资时应符合国税函[2009]3号对工资薪金的合理性确认时应掌握的原则:1、企业所制定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
2、企业制定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
3、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
4、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
5、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因此,要为民工购买保险、缴社保,建筑劳务公司负担很重。
整理上来说,建筑企业在给职工发放工资时,与建筑企业签订劳务合同的,应以劳务费的形式支付人工费并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作为建筑企业的会计一般是需要掌握的,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来会计实操进行提问。
上述是财税实务关于《建筑企业劳务工资税前列支》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建筑企业劳务工资税前列支」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复习太充分,就用不着考虑;完全没有复习,也用不着考虑了,你准备用什么心态去迎接今年的会计职称考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