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情形房地产无偿转让在土地增值税处理时是否有区别

不同情形房地产无偿转让在土地增值税处理时是否有区别

税务知识admin2022-06-08 19:19:04316A+A-

这篇是关于不同情形房地产无偿转让在土地增值税处理时是否有区别会计分录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不同情形房地产无偿转让在土地增值税处理时是否有区别的相关财税知识,我们坚信能您解决不同情形房地产无偿转让在土地增值税处理时是否有区别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不同情形房地产无偿转让在土地增值税处理时是否有区别

财税实务不同情形房地产无偿转让在土地增值税处理时是否有区别?问:房地产企业将建好的幼儿园的产权无偿转让给教育局使用,是否要缴土地增值税?房地产企业将别墅赠送给某演艺明星的行为,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个人将其拥有的房产赠与其子女,对其行为是否征收土地增值税?

微信号:yyrjlls
加微免费领取各行业会计分录大全!
复制微信号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6号)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1995〕48号)的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是指以出售或者其他方式有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其中,所称的“赠与”是指如下情况:

(一)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的;

(二)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教育、民政和其他社会福利、公益事业的。房地产企业将建好的幼儿园的产权无偿转让给教育局,教育局是属于国家机关;

个人将其拥有的房产赠与其子女,均属于列举的“赠与”情形之一,因此,房地产企业将建好的幼儿园的产权无偿转让给教育局使用以及个人将其拥有的房产赠与其子女,均不缴纳土地增值税;但房地产企业将别墅赠送给某演艺明星,不属于列举的“赠与”情形,因此应当缴纳土地增值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增值税清算单位如何确定

一.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单位

土地增值税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项目为单位清算。

开发项目中同时包含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应分别计算增值额。

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条件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

(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2)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1)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未超85%,但剩余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

(2)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

(3)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

不同情形房地产无偿转让在土地增值税处理时是否有区别?将房产无偿赠与关联企业,应按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或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赠与教育事业等,免征土地增值税。

以上是财税实操关于《不同情形房地产无偿转让在土地增值税处理时是否有区别》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不同情形房地产无偿转让在土地增值税处理时是否有区别」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不要在忙碌中迷失了自己,在学习之余,欣赏一下生活,会让你的心情像花儿一样绽放,放下书本,享受一下大自然,舒畅的心情能够

助你轻松通过会计职称考试,你信不信。

点击这里复制本文地址 以上内容由会计实务实操整理呈现,请务必在转载分享时注明本文地址!如对内容有疑问,请联系我们,谢谢!
qrcode

会计实务实操 © All Rights Reserved.  赣ICP备16001187号
Aiufida用友免费资源网是最全,最新的用友财务软件免费下载站,免费提供用友T1用友T3用友T6用友U8 ERP用友数据库用友补丁会计电算化考试软件,等用友软件免费下载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