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股东分红的预提所得税如何处理?
这篇是有关向股东分红的预提所得税如何处理?的会计分录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向股东分红的预提所得税如何处理?的相关财税知识,可能能您解决向股东分红的预提所得税如何处理?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向股东分红的预提所得税如何处理?
例:我司是一家外商独资企业,今年10月,我司占股70%的子公司(外方占30%)董事会同意用未分配利润向股东分红9400万,其中该部分未分配利润包含了08年1月1日之前的已实现的4600万。然后我司用从子公司分配来的利润6580万全部在今年11月再向外方分红。按财税[2008]1号文规定,2008年1月1日之前形成的累积未分配利润在2008年之后向外方分配的,也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故我子司向外方股东分配的2820万中的1380万是可免征企业所得税的。 那么,请问:我司向外方再分红的6580万中,是否可以就来源于2008年1月1日前已实现的未分配利润而在后期分配的3220万是否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
加微免费领取各行业会计分录大全!
复制微信号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文件第四条规定:“2008年1月1日之前外商投资企业形成的累积未分配利润,在2008年以后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免征企业所得税;2008年及以后年度外商投资企业新增利润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你公司获取的子公司6580万元投资收益是你公司2010年的收益,而不是2008年之前的留存收益,因此不享受相应的免征预提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股东分红如何作账务处理?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四条、第一百六十六条第四款的规定的。
1、计提分红款:
借:利润分配-应付股利
贷:应付股利
2、结转应付分红款: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应付股利
3、付分红款:
借:应付股利
贷:银行存款/现金
针对向股东分红的预提所得税如何处理的这一问题,文中已作出详细的解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 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早已发布相关规定,股东分红如何作账务处理也为大家进行了讲解,更多内容详情请关注会计实操网。
上述内容便是会计分录关于《向股东分红的预提所得税如何处理?》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向股东分红的预提所得税如何处理?」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良辰美景惜时如金敢与金鸡争晨晖,书山学海甘之若饴
誓同峨眉共比高。学海无涯乐作舟,敢不敢和我一起在快乐中考一下会计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