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出保证金会计科目与核算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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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出保证金会计科目与核算是怎样的?
存出保证金,是指金融企业按规定交存的保证金,包括交易保证金、存出分保准备金、存出理赔保证金、存出共同海损保证金、存出其他保证金等。存出保证金应按实际存出的金额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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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应在资产类科目中设置“172存出保证金”科目,核算企业按规定缴纳的质量保证金。
二、企业按规定缴纳的质量保证金,借记“存出保证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按规定收到的质量保证金利息,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财务费用”科目。企业未达质量标准发生赔偿,按规定补足质量保证金,借记“营业外支出——质量赔偿损失”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三、企业存出保证金,包括在“资产负债表”中“其他长期资产”项目中,并在第29行项目下,增
设“其中:存出保证金”项目,单独反映企业按规定存出的质量保证金。本项目应根据“存出保证金”科目的借方余额填列。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存出保证金会计科目与核算是怎样的全部内容,如果还需要更多的财会知识,欢迎持续关注会计实操,多位老会计在线为大家解疑答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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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尺高梧,撑得起一轮月色;数椽矮屋,锁不住五夜书声,别人都在努力学会计知识,我也得加油努力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