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自用的土地、房产和车船还需缴税吗?
本文是有关事业单位自用的土地、房产和车船还需缴税吗?的会计资讯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事业单位自用的土地、房产和车船还需缴税吗?的相关财税知识,我们坚信能您解决事业单位自用的土地、房产和车船还需缴税吗?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问:事业单位自用的土地、房产和车船还需缴税吗?
答:根据《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财产与行为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沈地税发〔2005〕11号)规定:“全额预算管理、差额预算管理和自收自支管理三种预算管理形式取消后,使依据预算管理形式确定征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失去了划分标准。经市局研究并报请省局同意,取得财政补助中的正常经费补助的事业单位即财政部门确定的预算内拨款事业单位,属于“财政部门拨付事业
微信号:yyrjlls
加微免费领取各行业会计分录大全!
复制微信号
加微免费领取各行业会计分录大全!
复制微信号
上述内容是账务处理关于《事业单位自用的土地、房产和车船还需缴税吗?》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事业单位自用的土地、房产和车船还需缴税吗?」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金榜题名,辞旧迎新寒风阵阵催人逝;师生同心,苦尽甘来捷报片片暖人心,祝您会计职称考试取得好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