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费加计扣除中,“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包括哪些人?
这篇文章是研发费加计扣除中,“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包括哪些人?的税法实务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研发费加计扣除中,“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包括哪些人?的
相关财税知识,可能能够您解决研发费加计扣除中,“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包括哪些人?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规定:
微信号:yyrjlls
加微免费领取各行业会计分录大全!
复制微信号
加微免费领取各行业会计分录大全!
复制微信号
“ 一、研究开发人员范围
企业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研究人员是指主要从事研究开发项目的专业人员;技术人员是指具有工程技术、自然科学和生命科学中一个或一个以上领域的技术知识和经验,在研究人员指导下参与研发工作的人员;辅助人员是指参与研究开发活动的技工。
企业外聘研发人员是指与本企业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合同)和临时聘用的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
……
八、执行时间
本公告适用于2016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以上内容是财税实务关于《研发费加计扣除中,“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包括哪些人?》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研发费加计扣除中,“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包括哪些人?」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而那些曾经以为念念不忘的会计成本计算公式就在我们念念不忘的过程里,被我们遗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