捆绑销售如何做会计处理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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捆绑销售如何做会计处理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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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捆绑销售形式有两种,其一:买一送一(多);其二:满额赠送。
对于捆绑销售的会计处理,可以参考如下:
1.确认销售收入:
借:库存现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捆绑销售如何做税务处理合适?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第四条所规定的“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主货物的销售额按购买方支付的价款确认,从货物(赠品)的销售额按照视同销售的处理确认。
但是,对于捆绑销售而言,主货物的购买是从货物(赠品)获得的前提,虽然在营销活动中是以“赠”或者“送”的形式出现,但是购买方获得从货物(赠品)的前提是以支付主货物的对价为前提的。
捆绑销售的会计处理,您现在会做了没有?或者您还有什么不懂的地方,欢迎您咨询会计实操的老师哦,我们将会给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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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是碧绿是天地,秋天是黄金的世界。愿你用青春的绿色去酿造未来的金秋,知道啥意思不,春天好好学习会计知识,秋天好好参与会计职称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