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补助要确认递延所得税吗

​政府补助要确认递延所得税吗

账务处理admin2022-05-25 0:13:45325A+A-

本文是关于​政府补助要确认递延所得税吗会计资讯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政府补助要确认递延所得税吗的相关财税知识,也许能够您解决​政府补助要确认递延所得税吗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政府补助要确认递延所得税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七条规定,企业取得的不征税收入,应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以下简 称《通知》)的规定进行处理.凡未按照《通知》规定进行管理的,应作为企业应税收入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微信号:yyrjlls
加微免费领取各行业会计分录大全!
复制微信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冗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第一条第一项规定,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根据上述规定,取得的政府奖励资金,如果不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应全额并入取得当年收入总额纳税.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确认为递延收益的,通过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进行纳税调整.

府补助的税务处理怎么做?

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第一条规定,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上述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政府补助要确认递延所得税吗?综合以上所述,根据小编老师阐述的观点,我们知道政府补助的资金如果符合免税收入,那么就不需要做递延所得税确认;如果是不符合免税收入的范畴,就需要做递延所得税的确认;在本网站上关于政府补助的处理资料还有很多,欢迎你们来本网站上进行搜索.

以上内容是会计实操关于《​政府补助要确认递延所得税吗》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政府补助要确认递延所得税吗」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一个人拿个A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拿A,从来没拿过A―,这次必然拿下会计职称。

点击这里复制本文地址 以上内容由会计实务实操整理呈现,请务必在转载分享时注明本文地址!如对内容有疑问,请联系我们,谢谢!
qrcode

会计实务实操 © All Rights Reserved.  赣ICP备16001187号
Aiufida用友免费资源网是最全,最新的用友财务软件免费下载站,免费提供用友T1用友T3用友T6用友U8 ERP用友数据库用友补丁会计电算化考试软件,等用友软件免费下载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