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给分公司员工补贴如何做分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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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给分公司员工补贴如何做分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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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小编认为,对于总公司给分公司员工补贴,可以这样做会计分录:
总公司拨入的各款项应先记入“其他应付款”(在总公司方则反映为“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付款”是指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以外发生的应付、暂收款项。具体包括:应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租金;收取的包装物押金;职工未按期领取的工资;应付、暂收所属单位、个人的款项;其他应付、暂收款项等。
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以外 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
相应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同时确认本分公司应确认的费用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实际发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存或现金
看完了上述小编的整理分析,对于对于总公司给分公司员工补贴的会计分录,您是否赞同呢?如果您有不同的意见,欢迎您与会计实操的老师一起交流哦。
上述是税法实务关于《总公司给分公司员工补贴如何做分录呢?》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总公司给分公司员工补贴如何做分录呢?」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心者,栖神之舍;神者,知识之本;思者,神识之妙用也,你是否意会了这句话对会计职称考试的利害之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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