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入库前发生损耗的税务处理
这是一篇有关材料入库前发生损耗的税务处理的财税知识内容,下文详细介绍了企业日常业务过程中材料入库前发生损耗的税务处理的相关财税处理技巧,也许能够您解决材料入库前发生损耗的税务处理的困扰。
材料在入库前发生损耗,做入仓损耗处理,对应的进项税可以抵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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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等的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因此,如果是合理损耗,则进项税额可以全额抵扣。而如果是因管理不善造成的“非正常损失”,则其损失的部分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如果损耗由企业承担,此损失的税前扣除处理及资料准备,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2011年第25号)第五章 非货币资产损失的确认的规定。
附:资产报损的账务处理
1、固定资产报废时,首先将处置的固定资产转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借:固定资产清理
借: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原值)
2、清理费用分录处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3、处置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4、固定资产清理后,余额在借方则产生报废损失,转入营业外支出:
借:营业外支出一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
贷:固定资产清理
5、固定资产清理后,余额在贷方则产生清理收益,转入营业外收入: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一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
以上便是税法实务关于《材料入库前发生损耗的税务处理》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材料入库前发生损耗的税务处理」时有财税问题可在评论区进行交流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