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产品耗用的材料入什么科目核算及分录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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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产品耗用的材料入什么科目核算及分录怎么写?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第四条的规定,企业从事研究开发活动,其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实际发生的从事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规定实行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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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小编主要讲述两个方面:
1、生产产品领用材料,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生产成本
制造费用
贷:原材料
2、处理材料费用的归集与分配:
借:生产成本(直接用于产品生产)
制造费用(间接费用)
管理费用(行政管理部门)
贷:原材料
同时,制造费用的归集和分配:
借: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A产品
——基本生产成本——B产品
贷:制造费用
看了会计实操的上述文章,对于生产产品耗用的
材料入的会计科目您应该知道了,而对于会计分录是比较简单的,相信您可以掌握。更多会计干货,尽在本网站的文章更新。上述便是会计分录关于《生产产品耗用的材料入什么科目核算及分录怎么写?》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生产产品耗用的材料入什么科目核算及分录怎么写?」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动以笔记,奢以文印,非浮云无以神马,非宁静无以致A,此次会计职称考试,我必拿下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