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权转让的相关规定

​公司股权转让的相关规定

账务处理admin2022-05-05 15:26:06614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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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权转让的相关规定

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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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

1、内部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外部转让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外部转让的优先认购权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强制执行过程中股权转让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反对股东的股权回购权

1、条件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2、程序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股权继承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哪些行为属于股权转让行为?

《办法》第三条规定了七类情形为股权转让行为:(1)出售股权;(2)公司回购股权;(3)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被投资企业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以公开发行方式一并向投资者发售;(4)股权被司法或行政机关强制过户;(5)以股权对外投资或进行其他非货币性交易;(6)以股权抵偿债务;(7)其他股权转移行为.

以上情形,股权已经发生了实质上的转移,而且转让方也相应获取了报酬或免除了责任,因此都应当属于股权转让行为,个人取得所得应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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